中国农村信用合作报数字报纸

2019年1月8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36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报要闻 提升农金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在全省率先完成改制 图片新闻 引导银保机构缓解企业融资难 出台全国首个绿色贷款地方标准 92亿元贷款惠及上千家民企 “三板贷”助推新旧动能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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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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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制度保障 逐步回归本源

提升农金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 本报记者 杨喜明

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今年经济工作时,提出提高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形成国内市场和生产主体、经济增长和就业扩大、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另外还特别强调要“推动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业务逐步回归本源。”

记者在基层采访中获悉,农金机构运用自身优势,想中小企业所想,急中小企业所急,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措施,为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为企业转制牵线搭桥,为企业提供政策、利率和信息工具。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上,强化资金、政策和制度保障,达到企业、农户、农金机构多赢效果。

实施新型金融服务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重视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注重解决小农户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把他们引入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不言而喻,这对农村金融服务的规模、机制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

记者了解到,农金机构在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的发展中,大都采取“银行+公司+农户” “银行+合作社+农户”的形式,支持的方式和对象多种多样,有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理事长、合作社社员的,也有扶持合作社生产产品中的某一个链条的。为了防范风险,他们大多采取“联保”的形式保证贷款不受损失,还有的是由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做担保的。总之,凡是形成产业链条的、比较规范发展的,都给予鼎力相助。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孔祥智对此表示,农信社为农服务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切入点。农信社应创新服务理念,把支持农户、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自己的支持对象,尤其是应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这样才会充满竞争力。专业合作社是未来我国最有活力的农村经营主体。

有农商银行人员告诉记者,考虑到未来农村金融服务的对象将更多地是经营大户、合作社或其他的联合方式,农村金融应更多地配合产业化的发展。他还谈到了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中存在的问题: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运行机制不健全、不成熟等问题,还有的成立目的不纯,有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不正当行为,因而农信社从防范风险角度考虑,只是支持了当地合作社中的少数。

“现在政策有要求,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建成立一个大棚或、一个养鸡场厂国家都有定向补贴。有的农户采取非正常的手段,套取国家补贴资金,成立了合作社,因而产生了不良影响。”他表示称。

那么,就如何引导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的问题,黑龙江省大庆市农信联社一位负责人提出建议:当地政府应切实负起责任来,在对合作社的审批上,要严格把关,对把关不严的机构要予以严惩,从根本上杜绝骗取国家资金的“伪合作社”出现。同时,对于那些已成立而目的不纯的合作社当地政府应坚决予以取缔。

破解融资难融资贵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解决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性难题。有位省联社办公室人员称,农信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难点原因有:信用社的资金主要用于农户贷款,资金回笼有其周期性,较难满足中小企业资金需要的及时性大额资金的要求;信用社所能提供的贷款品种比较单一,一般只对中小企业开展担保贷款,要求企业以其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作抵押担保,不发放信用贷款,制约了部分刚起家、前景看好但手续尚不齐全的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面对中小企业生产能力薄弱,产出效益较低等现状,信用社从资金安全性考虑,对中小企业的长期性信贷需求往往存在“惜贷” “惧贷”现象。

“因大多数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尚不规范,缺乏精通财务的专业人士,有的甚至提供虚假财务报表或其他资料来骗取贷款,信用社与中小企业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信用社难以对其信息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中小企业真实信用状况的难度较大,因而难以准确把握贷款的主动权。”另一位县级联社负责人表示。

对于破解农信社在支持中小企业方面存在的“瓶颈”,上述省联社负责人表示:“农信社最紧要做的应是创新理念,转变经营机制。摒弃对中小企业的偏见和‘畏惧’,要充分认识到在当前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中,优质的中小企业已成为金融业争夺的目标,要变被动服务型为主动服务型,加强与中小企业的联系与沟通,开展实地考察,深入交流,分析市场变化情况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信贷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一位基层联社负责人认为,农信社应充分利用宣传武器和经济杠杆原理,让中小企业认识到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只有讲信用,企业才会得到发展,要把自身信用当作无形资产来看待,定期向信用社提供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在方便中小企业取得贷款、严格明确贷款责任的基础上,农信社对现行的信用企业贷款审批程序可参照农户小额授信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进行简化。开展个人信用意识教育,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和社区信用评价、失信惩罚机制,积极配合人行、银监办加大打击中小企业逃废债务的力度,强化对不良客户的监管约束机制,严格控制资产的使用。

创新服务支持乡村振兴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各地农金机构在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上,通过实施产业链金融、订单农业金融、产业集群金融,及加快建设“物理网点+网上银行+电子银行”三位一体的服务网络建设,使普惠金融更好更多地惠及乡村。

此外,以消费金融为支农惠农突破口,开展常态化“进村入户”的建档立卡活动,支持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产生的住房、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各类金融需求,加快自助设备的布设,着力为农村提供城乡均等化的消费金融服务。

在基层采访中,吉林舒兰农商银行行长李济友向记者谈到了日前农金机构在支持乡村振兴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产品与现实农村信贷市场脱节。包括农户手中可直接作为担保的资金较少,相关资产可变现能力差,价值无有效衡量体系,流转平台未建立;外出打工的人口逐年上升,青年壮年越来越少,贷款需求逐年下降;贷款行为不当,用途不符合国家产业支持政策及自身无能力经营项目;由于当前信用环境不容乐观,部分农户信用观念较差,导致逃废债务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存在农村资金“进城”现象,由于其他金融机构在农村业务少,只吸储不放贷,致使农村资金大量流向城市;涉农贷款风险较大、成本较高,而其风险补偿机制又十分匮乏,导致贷款风险和收益不对称。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这位负责人建议: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参与农村资产盘活过程,包括价值体系衡量及流转平台的建立;通过建设“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吸引外出打工人员回流参与乡村振兴;金融机构要加强贷款宣传,使农户知道贷款政策、规定、流程,让农户不但知道办贷相关手续,而且知道怎么去办理贷款业务;调整违约惩戒机制,加大对普通贷款群体层面的惩戒措施;人行及监管部门出台措施,严控其他金融机构“吸水”行为。

有专家表示,国家应加大对涉农信贷的风险补偿机制,监管部门、人民银行要对农商银行涉农贷款适当提升风险容忍度。国家应出台政策直接对回乡创业进行补贴。另外地方政府应出台政策降低金融机构支农的资金成本,政府部门应协助风险防控。

扎根县域回归本源

近年来,农信社改制转型为农商银行后,资产规模越来越大,在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以及扶贫工作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在银行业中的地位不断提升,而一些农商银行、农信社却心有旁骛,没有专心主业、专注实体经济,热衷于资金“空转”。为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银行业提出明确要求,其中,农商银行和农信社在业务发展方向上,必须“逐步回归本源”。

有专家称,农商银行、农信社绝大多数扎根县域,深耕县域经济。服务“三农”、支持小微是定位也是己任,时刻不应松懈,丝毫不应动摇。然而,随着大量农信社改制为农商银行,有的登陆资本市场,一些农商银行认识模糊,定位偏移,方向迷失。有的农商银行、农信社忘记初心,丢掉“草鞋”,穿上“皮鞋”,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热衷于赚热钱、赚快钱,将资金运用到资金市场、金融市场,脱实向虚, “空转”自娱。虽然在经济繁荣时期,赚到了不少钱,但一旦经济下行,债券违约,累积的风险同样林人担忧。农商银行、农信社逐步回归本源,也是防范风险的大势所趋。只有踏踏实实支持实体经济,不好高骛远,不片面追求速度,稳健发展,才能平稳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不良贷款率才能得到较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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