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以来,新晃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攻坚专项活动”,该行党委班子借助这一契机,将湖南省联社“党建共创、金融普惠”大走访活动向该院党组进行了主动汇报和对接,得到了该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鼎力支持。
近日,湖南新晃县步头降乡借款人金某,因拒不履行新晃县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被该院执行局在其家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司法拘留。
法院执行局人员本着人性化执法精神,先将其带回执行局办公室进行沟通。新晃县人民法院李艳霞院长亲自出面做思想工作,讲清楚借钱不还将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劝说其主动还款。金某也认识到了自已的错误,并于当天晚上偿还了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并支付了诉讼费执行费。
此外,县人民法院针对该行不良贷款已生效的判决,专门成立了不良贷款清收小组。第一小组是大额不良贷款清收小组,主要负责拍卖抵押物、质押物还贷;第二小组是信用及保证不良贷款清收小组,主要通过司法拘留,迫使借款人还款。活动开展以来,新晃人民法院对该行29名被执行人进行了司法拘留,收回不良贷款24笔,金额123.74万元;拍卖抵押物收回贷款476.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