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助力乡村振兴,江西南城农商银行与县财政局、县融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代偿合作协议,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经营权和股东收益权为核心,向县域内乡镇或村办公司、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经营主体推出“乡村振兴强村贷”,按照风险补偿金1:10的比例放大提供贷款,贷款利率为5.5%,按季结息,贷款利息由县财政全额贴息。
目前,该行已制定“乡村振兴强村贷”贷款管理办法,已对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32户,拟授信金额600万元,有效加大了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激发了其内生动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助力乡村振兴,江西南城农商银行与县财政局、县融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代偿合作协议,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经营权和股东收益权为核心,向县域内乡镇或村办公司、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经营主体推出“乡村振兴强村贷”,按照风险补偿金1:10的比例放大提供贷款,贷款利率为5.5%,按季结息,贷款利息由县财政全额贴息。
目前,该行已制定“乡村振兴强村贷”贷款管理办法,已对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32户,拟授信金额600万元,有效加大了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激发了其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