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西霍州农商银行办公大楼,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霍州市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对霍州农商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一场巡回审判。霍州市公证处工作人员以及山西省农村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旁听庭审。
2021年,李某在霍州农商银行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到期后他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多次催收无果后,该行第一时间将案件移交至巡回法庭。受理案件后,此次案件承办法官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借款人的经济条件、借款能力和未能按时归还借款的实际原因,决定在霍州市人民法院驻点巡回法庭开庭审理。
庭审中,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条不紊地开展法庭调查及举证听证,耐心听取当事人诉求意见,充分保障各方诉讼权利。最终,被告对相关借款事实均无异议,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偿还借款。
庭审当天,巡回法庭共审理五起案件,均为前期调解拒不还款案件,通过此次庭审,被告打消了恶意逃废债的心理,表示愿意与霍州农商银行进行庭外调解,实现了巡回法庭“简易速裁、溯源解纷”的目标,取得了“审理一案、震慑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下一步,霍州农商银行将积极借助巡回法庭平台,寻求解决金融纠纷新路径,提升金融纠纷诉源化解成效,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促进农商银行业务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