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来,江苏扬中农商银行聚焦人员构成、运作流程、考核评价等多个维度,全面加强董事履职能力提升,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履职效能,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要求,该行合理把握外部董事和执行董事的比例,通过政策宣讲、悉心解释,动员两名股权董事主动退出了董事会,另外引入两名精通银行管理、具有相关实践经验的独立董事加入董事会。截至目前,该行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满足了不低于三分之一的条件,董事成员覆盖国有企业高管、地方知名企业负责人、高校教授、咨询专家等。
该行制定了董事培训计划并创新培训方式,每年至少组织两次董事集中培训,其中安排参加一次省联社公司治理培训或外部培训机构董事培训。行内培训充分结合监管最新政策要求,如反洗钱、关联交易、股权管理等内容,通过将“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推进宏观经济、银行管理、风险防控等专业知识学习与监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相融合,不断提升董事自身履职能力。
在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该行先由党委会进行前置讨论研究,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核心作用;同时,进入董事会的党委委员认真传达党委意图,切实将党委意见有机融入重大事项决策体系中。此外,该行董事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建议,董事长逐个进行问询,推动各类型董事积极主动履职。
该行监事会还研究制定了《履职评价办法》,围绕董事履行忠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履职合规性“五个维度”,结合董事类型特点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任职情况,客观公正评价其工作表现。同时,该行根据董事参加会议次数和发表的意见、建议及其被采纳频次等日常履职工作开展情况,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工作台账,形成董事履职档案,作为董事履职评价的主要依据。
该行研究制定了《董事薪酬考核办法》,具体由董事会提出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将董事履职评价结果与董事薪酬进行挂钩,增强董事履职的主动性;同时,探索建立董事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机制,强化董事履职过程中的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促进业务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