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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5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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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金机构应创新金融服务

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

□ 本报记者 杨喜明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重视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重解决小农户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把他们引入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就此问题,记者近日走进基层农村金融机构,看他们如何用拓展服务的方式,解决新型经营主体经营中面临的融资难题。记者在采访中看到,农信机构针对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特点和生产周期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大力发展农户、企业联保,以及企业、合作社、农户间多种组合形式的多元联保贷款,探索发展订单农业贷款和收益权等权利质押贷款。

探索服务新模式

听说河北望都县有个鑫盛蔬菜专业合作社,生产的蔬菜绿色无污染,而且实行“农超对接”,产品供不应求。为此记者来到望都县进行采访。走进鑫盛蔬菜专业合作社院内,只见停着几辆卡车,几个农户正在向车上装西红柿,个个脸上洋溢着笑容。该专业合作社的销售部负责人告诉记者: “他们正在装车给石家庄的‘北国商城’送货,今年的收成不错。在信用社的信贷支持下,我们形成了规模,提升了品质,他们帮助我们改变思路,理清套路,找准销路,不但为我们提供资金支持,还帮助企业走上规模化道路,提高行业竞争力。”

该专业合作社的销售部负责人感谢的是望都县农信联社。望都县联社负责人告诉记者: “望都县属于农业大县,如何更好地支持农户?我们费了一番心思。农村的集约化、产业化生产是未来发展的一个方向,故而我们将目光锁定在了服务产业化的组织也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身上,拓宽服务方式,全力给予支持。目前,我们已发放近千万元资金帮他们致富。”

该联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做法只是一个事例。记者了解到,在黑龙江、河南、广西、湖南等地,农信社都在竭尽所能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的发展。湖南省农信联社拓宽信贷服务领域,增强服务“三农”能力,把小额信用贷款、联户联保贷款、循环贷款等传统产品,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小微企业、专业市场扩展,确保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贷款平均增速。同时,湖南省联社围绕农业现代化需求,发展订单农业、优质农业、高效农业、生态农业、旅游农业,培育种养大户、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河南省农信联社加大营销力度,从根本上改变过去那种坐门等客的做法,切实增强市场竞争观念和主动营销意识,坚持因地制宜,结合乡村、社区、城镇等不同地域特点,采取发放支农联系卡、设置服务公示牌、建立客户经理走访日志、召开银企洽谈会等差异化的营销策略,加大信贷产品推介力度,有效满足客户需求。另外,他们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村居民房屋产权“三权”抵押贷款试点,扩大抵押物范围;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相结合的授信、担保等商业模式,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组织化水平;加强战略合作,广泛开展与农业、林业、畜牧、农机、科技等部门的合作,搭建合作平台,完善合作机制,探索资金、技术、项目对接新模式,进一步拓宽信贷投放渠道。

配套体系有待完善

在基层采访中,记者还听到了农金机构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所遇到的困难。山东省长清农商银行付兆法说,新型经营主体融资抵押物缺乏。家庭农场所拥有土地为农村耕地,只有与政府签订的长期租赁合同,没有土地证,房屋也无房产证,不能作为抵押物。农村缺乏相应的产权评估机构和产权交易市场,影响抵质押资产的价值评估和处臵效率。

由于缺乏有效担保抵押物,许多家庭农场主要依靠联户联保获得贷款,不仅融资规模偏小,且协调成本高。

他还称,有些农信社贷前调查不充分,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做抵押,但出现问题时,发现合作社规模小、资产少,没有抵押物,于是形成不良贷款。这就形成了农信社“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心态,故而不愿支持合作社。

还有联社负责人称,目前对家庭农场的定义和内涵还有待进一步明确。这就导致有的种植大户已在尝试这一经营模式,却不知自己就是家庭农场的雏形;有的农场不以家庭成员为组成,或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却自称家庭农场;有的人错误地将家庭农场与“休闲农业”混为一谈,影响到如何界定、如何扶持、如何引入登记制度等一系列问题。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与家庭农场生产无法匹配,贷款额度不能完全适应家庭农场大额资金需求,目前贷款期限难以满足家庭农场中长期融资需求。

这位负责人还称,当前政府部门还要出台针对家庭农场的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同时,农业作为弱质产业,受自然灾害和市场影响等因素制约较大,农业保险品种单一且产品设计不够合理。由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大,保险赔付率高,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较低,导致农业保险险种较少。

健全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

有位省联社负责人称,应健全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引导省、市级担保公司拓展县域担保、再担保业务,依托市、县财政建立政府主导和社会资本参与下的多种形式县域担保公司,面向农户发展互助担保组织。继续完善中介及配套服务体系,推动建立以土地、山林、水域等承包经营权为对象的县、乡级产权评估、交易服务中心,规范并降低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扎实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加快推进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网点、基础设施和支付体系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他还称,继续加快农村金融创新步伐,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制订与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贷款条件、放贷程序、管理方式和风险评价体系,既要强化信贷风险控制,又要调动贷款的积极性;提高家庭农场的信用贷款额度,实行循环授信并延长贷款使用期限,加快贷款审批程序。

“农金机构应加快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建设,稳步推行农业保险制度。帮助大户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分解自然灾害带来的经济负担。加大宣传力度,在大户中普及农业保险意识,加强他们对农业保险重要性的认识,让更多的大户参与到农业保险中来,切实改善生产环境。”付兆法建议。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孔祥智认为,农信社为农服务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切入点。农信社应创新服务理念,把支持农户、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自己的支持对象,尤其是应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这样才会充满竞争力。专业合作社是未来我国最有活力的农村经营主体,创新服务方式应成为农村金融首要任务。 他举例说: “我曾经去山东荷泽的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调研,该社的人员素质都非常高,大学生不乏其人,也得到了农信社的大力支持,双方合作得非常好,社会效益明显。”孔教授还列举了该合作社与农信社创新合作的具体办法,“农信社派专人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任独立理事,每逢重大决策都要参与,资金封闭运行,保证资金的安全,这是一个创新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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