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农信联社纪委通报汉中某联社一起违法发放贷款案件,向全辖农信系统敲响了警钟。
据悉,2008年7月,某加工厂为扩大生产,欲向该联社某分社申请贷款。因不具备贷款资格,其经营人便找到联社网点工作人员闫某等5 人,提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贷款的请求。闫某等人在明知冒名贷款属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表示同意贷款。3年间,多次冒用他人名义违法为该加工厂发放冒名贷款。
2016年初,该县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对该案件进行调查取证,随后对涉案人员依法进行起诉。法院审理认为,闫某等5人违反规定发放冒名贷款,数额较大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依法予以严惩,对涉案的某联社工作人员闫某等5人判处有期徒刑。
为严肃制度、强化问责、教育本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某联社给予闫某等5人开除处分。省联社将对该联社有关管理人员作出处理,并责成该联社对涉及的其他责任人员做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