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加强股东股权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银保监会制定了《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要求,严格规范约束大股东行为,明确禁止大股东不当干预银行保险机构正常经营、利用持牌机构名义进行不当宣传、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参加股东大会、用股权为非关联方的债务提供担保等;进一步强化大股东责任义务,要求大股东主动学习了解监管规定和政策,配合开展关联交易动态管理,制定完善内部工作程序,支持资本不足、风险较大的银行保险机构减少或不进行现金分红等;银行保险机构要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大股东权利义务清单和负面行为清单,定期核实掌握大股东信息,每年对大股东开展评估并向全体股东进行通报,对滥用股东权利给银行保险机构造成损失的大股东,要依法追偿,积极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