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罗城农商银行和罗城县检察院、贵州省长顺县检察院与被救助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罗城县检察院签订《国家司法救助资金账户定额发放共管协议》。罗城县检察院委托罗城农商银行对发放给被救助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金进行监管,并由该行按月定额为涉案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专项用于未成年人各项支出,确保司法救助金得到安全、准确使用。图为签订资金共管三方协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