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和《农业农村部关于部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
经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金融保险处同意,为推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有效对接,助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中国农村信用合作报》社在农信系统开展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试点单位征集活动,得到了全国各地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的积极响应。经对自愿报名单位资格及其创新产品方案审核,现公布以下十一家单位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农信系统试点单位: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东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黑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旬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张家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据了解,参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试点单位,将对接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获得直通车名单,强化与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合作,提供专属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