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防控压力不断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要求越来越高。由于商业银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较为复杂广泛,而适当的评价指导方法对经济责任审计至关重要。对于商业银行而言,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则是厘清机构负责人任职期间在本单位、本部门经济活动中应负有的责任,为部门考核、干部任免提供重要依据。因此,商业银行要强化对高层人员的监管,聚焦经济责任,不断探索创新,完善被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和任前责任告知以及离任交接等制度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扎实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证其各项业务稳健发展。
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涉及领导干部履职评价,将对领导干部考评、奖罚及升迁产生影响,因此,需要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目的、详细规范标准、谨慎选取审计对象。首先,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揭示被审计对象履职风险,以服务于全行发展为目标,切实履行商业银行风险防控“第三道防线”职能。对于选取标准,要明确经济责任的关注要点为“三重”,即“重点区域、重点业务和重大风险暴露”;经济责任审计中要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职进行客观评价,对机构及履职风险进行充分暴露。当然,在审计过程中对于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机构的优秀作法和先进管理经验可以上报高级管理层,作为学习典范推广,也有利于被审计对象及机构展现其管理水平。
在明确以上标准后,商业银行审计部门要按照各机构、业务条线风险评估结果、内控评价结果、领导干部任职年限,结合上年度监管机构和高级管理层重点关注的机构、业务及地域的风险水平进行综合分析,谨慎选取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使经济责任审计发挥实效。
注重日常积累,提前做好“进场”前准备工作经济责任审计因其审计期间跨度大、审计范围广且涉及领导干部履职评价,需要分析的数据较多、查证核实的内容较复杂,仅通过审计项目开展时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是不够的,不能体现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性、客观性和严肃性。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日常工作中,商业银行应根据机构、业务等维度建立大数据库,随时收集、专人维护;在开展非现场分析时,能够及时调取精准数据资料,为审计部门了解被审计对象基本情况提供有力支持,有利于对被审计对象的履职情况及其所在机构的风险状况进行初步评价,也能与现场检查得到的信息相互验证。可采取调阅资料、问卷调查、沟通访谈、现场观摩等手段,增加审计评价的准确性。
注重结论评价,提升审计质效审计报告作为审计结果的最直接体现,质量控制尤为关键。一是经济责任审计涉及被审计对象经营管理等诸多方面,应在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核实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形成被审计对象的履职评价。二是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合理界定被审计对象的责任,并针对问题提出审计建议。三是由于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被审计对象为领导干部,评价要做到客观、公正、严谨,对通过现有证据能够进行评价的要进行评价;对于通过现有证据不能进行评价的要充分说明,规避审计风险。
在外部严峻的经济环境中,在注重领导干部信任激励的同时,商业银行应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查早查小”防微杜渐,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用,提升履职效能,并对所在机构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风险、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达到有效提升商业银行抵御风险能力,做好审计人,严控审计关。
(作者单位:江苏启东农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