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江西宜丰农商银行把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体系作为深化改革的核心内容,坚持以“强基础、增活力、促发展”为目标,持续提升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健性和有效性。
该行始终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突出“治理融合为先”的工作思路,将党建工作要求深度内嵌到公司治理体系中,在公司章程中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将党的干部合理配置在公司治理的关键位置,既实现党委成员在各治理主体的全覆盖,又做到人员配置的适度分离;把党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营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制定《宜丰农商银行落实重大事项党委研究讨论前置程序的实施意见》,清晰界定前置讨论的主要范围和具体标准,强化党委前置把关作用。
该行建立健全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的公司治理架构,持续完善“三会一层”议事规则及架构设置,推动治理机制规范运作,建立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董事会下设8个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履职效能;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并制定各治理主体议事规则,厘清职责边界,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良性治理机制。依托《宜丰农商银行董事监事高管履职评价方案》,该行把董事监事履职评价作为年度考评的一项重点工作,按年度开展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工作,规范履职评价程序和方式,强化履职评价结果和应用,敦促董事、监事及高管提升履职效能。
该行坚持把稳定的股权结构作为全行业务发展的基石,持续强化股权管理,确保股权结构稳定、合理,并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规定的股权结构控制比例,遵循投资主体多元化、股权结构多样化原则,通过股权回购、流转和增资扩股等途径,实现对现有股权结构的优化。在此基础上,该行制定《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承诺管理制度》,要求主要股东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报告经营状况、股权结构、关联方、股权质押、名称变更、机构变动等重大信息;按年度收集主要股东及大股东相关资料并进行资质持续审查,通过收集资料及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APP等方式,对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信息进行查询,及时掌握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