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中农商银行自2023年改制组建以来,不断加强党的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和四川农商联合银行工作部署,以强领导、强履职、强运行、强管理,将公司治理作为该行持续发展的基石,深化公司治理体系,规范法人治理运行,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该行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法人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法人治理各环节,将党委研究讨论作为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明确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重大问题决策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作出决定。该行着力建设“党委全面领导、董事会战略决策、监事会依法监督、经营层执行落实”的治理架构,细化党委、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工作职责及研究决策事项,健全信息共享和决策沟通机制,对“三重一大”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制定党委研究决定事项清单、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18项,明确党委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确保重大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该行组织董事参加廉政风险培训,增强防范风险和打击腐败的能力,提高董事会风险防控能力和决策水平。同时,该行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守则,明确其价值准则和职业规范,通过组织董事、监事参加公司治理、听取经营业绩、审计情况、监管政策通报等事项,建立董事、监事履职档案和履职情况,进一步提升董事、监事工作履职水平。
该行落实监管要求,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制定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同时,该行围绕公司治理合规性、有效性,从党的领导、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监事会和高管层治理、风险内控等218项评价指标,高效开展公司治理自评估工作,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
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修订完善董事会下设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制定经营管理目标和长期发展战略,监督、检查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高级管理层关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声誉风险等风险的控制情况,提出完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
该行对照上级部门关于股东股权管理要求,结合股权实际,制定股权管理办法,规范股权转让、质押、冻结等事项,在股权管理上做到有制可依、有章可循;根据四川农商联合银行“违规入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领导干部及亲属入股情况开展排查,持续规范股东股权管理,进一步正风肃纪、筑牢领导干部思想防线。
此外,该行还印发“股东之间利益冲突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制定24条实施细则规范股东行为管理,建立股东信息档案,动态掌握股东资质情况、财务状况、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情况;开展畅通与股东间的沟通联系,及时向主要股东传达监管要求及政策导向,切实推进主要股东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