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官网发布了重庆农商银行更新后的预披露文件,在提交上市申请不到10个月的时间里,重庆农商银行便进入“预披露更新”状态,这意味着该行回归A股再进一步,有望成为首家“A+H”股上市的农商银行。此外,河北邢台农商银行也于近日获批在“新三板”挂牌交易。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12家农商银行成功上市或挂牌“新三板”,进入资本市场,增强资本实力,谋求转型发展。
增强资本实力 规范经营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研究员穆争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农商行上市有助于农商行修复资产负债表,也可以倒逼经营管理不规范、治理结构失衡的农商银行合法合规经营、规范内部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还能提高农商行品牌影响力和股东价值。借助良好的市场美誉度,农商银行可以低成本获得更多客户资源,这对农商银行实现业务多元化经营,加快转型发展,增强资本实力服务‘三农’发展更有保障。”
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首席专家汪小亚称,农商银行借助上市融资可获得更好的补充资本的同时,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和外部影响力。首先,上市融资扩大了资本补充渠道。资本充足率是农商银行最关注的核心问题。目前,农商行的主要利润来源仍是利息收入,贷款是其获得利息收入的主业,但发放贷款增加了银行的风险资产,导致银行资本充足率的下降。银行若要进一步扩展其业务,就必须增加资本金的数量。因此,银行资本的充足程度对银行的信誉和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农商银行拓宽充实资本的渠道,如可以发行二级资本债,但成本高、工具少。所以,上市融资仍被普遍视为有效、稳定和可持续的外源资本补充渠道。其次,上市有助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上市以后,银行必须对外部市场的投资者负责,接受包括银监会、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会计事务所等政府部门和中介机构的监督,以及接受来自广大股东的监督和社会关注。这种外部监督,会促使农商银行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经营决策机制和约束机制。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也认为,在当前经济下行、融资体制转型、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农商银行受到的冲击更大,也更亟须通过上市融资充实资本金,谋求业务转型发展。
经营压力增大 面临新的挑战
汪小亚称,农商银行上市也带来不容忽视的新问题。如股东回报和经营压力增大。上市就意味着关注度和期望值的提高,需要上市农商银行持续保持较好的发展速度和盈利能力。而当前宏观经济从快速增长转入缓慢增长期,许多行业面临调整转型,一些企业违约增加,农商银行的市场拓展、业务转型和风险控制都面临更大压力,以往过度依赖信贷扩张的业务增长方式和过度依赖存贷利差的盈利模式也难以为继。再加上近期实施的宏观审慎管理,其政策的核心内容就是要加强资本约束,强调金融机构适当的信贷增速要取决于自身资本水平以及经济增长的合理需要。资本金既是金融机构损失吸收能力的保证,又是衡量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能力更为合适的标准。上市农商银行也呈现出业务结构单一、对存贷利差依赖性大、不良资产继续攀升、拨备计提力度大,从而侵蚀利润和影响资本积累等问题,而想从短期和局部来解决这些问题是十分困难的。
有农商银行人员表示,上市农商银行与省联社的关系更难处理。多年来,省联社在推动农信社改革中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农商行的独立法人意识增强,农商银行与省联社的矛盾逐渐增大,特别是在建立公司治理机制构架和重大问题决策中,股东意愿和省联社意愿之间难以调和。农商银行上市后,不仅要调和省联社和股东之间的矛盾,还要处理好省联社管理和上市公司法律法规相适应的问题,多方关系维护和利益协调更增添了决策和管理的难度。
上市农商银行如何兼顾“商+农”的难度系数增加。任何一家企业上市后的重要目标就是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农商银行也不例外。资本市场公开透明的约束力必然促使上市农商银行的经营者要高度关注银行盈利水平,这将导致服务“三农”和小微的初衷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矛盾可能被放大。在当前银行业整体盈利水平下降的情况下,如何平衡好两者的关系,保持经济效益与支农支小的定位不变,从而实现互利共赢,对上市后的农商银行来说是一个新挑战。
坚守战略定位 提升服务水平
“农商银行长期服务于‘三农’和中小微客户,在漫长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这一路径,其战略定位已自然地与其他商业银行形成错位,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战略转型成本。无论何时,农商银行都要毫不动摇地继续坚持这一战略定位,克制因改制后资本实力增强而出现‘脱农’、 ‘脱小’冲动。必须毫不动摇地坚守战略底线,将县域农村作为大基础、大后方、大蓝海牢牢抓在手上。”青岛农商银行董事长如是说。
汪小亚认为,农商银行上市后,会直面各类资本的涌入,资产质量优良、股权分散的优质农商银行容易成为少数资本大鳄的觊觎对象。因此,上市和拟上市农商银行要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现状,选择并优化股权结构,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尤其要不忘初心,创新产品服务模式,通过提升支农支小的金融服务水平,来实现自实的发展壮大。
关于省联社的改革,汪小亚建议,可以通过省级人民政府注资省联社,省联社控股部分好的农商银行,好的农商行再入股差的农商行,形成省联社与农商银行以及农商银行与农商银行之间相互持有股份的模式,构成交叉担保合作关系。这样既能实现有效补充资本,壮大整体实力,又可提高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