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改革持续深化、监管要求日趋严格、内部风险复杂多变的背景下,传统的、条块分割的监督模式已难以满足农商银行稳健经营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构建一个覆盖全面、职责清晰、协同高效、问责有力的综合监督体系,不仅是应对内外部挑战的必然选择,更是农商银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战略举措。本文就农商银行构建综合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质效提出对策建议,为农商银行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深刻认识构建综合监督体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构建综合监督体系是强化合规管理、提升风险防控效能的必然要求。农商银行服务对象广泛,业务地域性强,面临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道德风险等更为隐蔽;单一、事后的审计监督或面上的合规检查往往存在“视角盲区”,难以洞悉事情全貌以及深层次问题。农商银行通过构建综合监督体系,能够整合合规、审计、纪检乃至业务部门的监督力量,实现风险信息的共享与交叉验证,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完整闭环,显著提升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的前瞻性与精准性;同时,通过强化违规问责,共同构筑“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想违规”的有效机制,确保各项经营活动在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的框架内运行。
(二)构建综合监督体系是提升监督效能、降低监督成本的关键举措。部分农商银行存在监督资源分散、重复检查等问题,主要表现为合规、审计、纪检等部门各自制定监督计划,缺乏统一协调,可能出现对同一业务重复检查,或对交叉领域未能覆盖;同时,各类监督数据分散在不同的系统中,缺乏统一、高效的信息共享平台。综合监督体系核心是整合监督资源、聚焦关键风险,并通过打通各监督主体之间的信息壁垒,使信息在不同监督主体之间快速流转与应用,实现“1+1+1>3”的协同效应,让监督更高效、更精准、更可持续。
(三)构建综合监督体系是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路径。综合监督体系明确了农商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下属各监督主体的职责边界与协作关系,有助于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协调运转的治理格局;同时,通过综合监督既能监督业务指标完成情况,也能核查责任落实、人员履职情况,避免出现“业务走偏、责任悬空”问题,确保农商银行服务地方经济的战略不打折扣,保障其战略目标的实现和股东权益的维护。
当前构建综合监督体系面临的主要困难与挑战
(一)部门职责存在“交叉与空白”,协同基础薄弱。农商银行合规、审计、纪检等部门在法律依据、职能定位、工作方法上存在差异:合规部门属于第二道防线,侧重于事中控制;审计部门属于第三道防线,侧重于事后评价;纪检部门属于党内监督部门,侧重于执纪问责,三者监督侧重点不同。但在实际工作中,这容易导致职责交叉或监管真空现象的出现,甚至产生“谁都不管”的监督空白地带。一旦农商银行缺乏对职责的明确界定以及有效的衔接机制,便极易引发信息壁垒、重复检查或推诿扯皮等一系列问题,最终难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
(二)信息壁垒未打破,监督数据“孤岛化”。目前,大多数农商银行信息科技力量薄弱,数据以手工台账记载为主,普遍缺乏统一的监督信息平台,合规监测的异常、审计发现的疑点、纪检收到的信访举报等信息均散落在各职能部门,数据独立成体系,难以及时、全面地在部门间流转和会商,影响了其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数据孤岛”问题成为制约农商银行协同监督的瓶颈,如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审计部门需要向合规、纪委等部门调阅被审计对象涉及的案件、信访投诉、行政处罚等方面信息;又如检查发现员工信贷业务违规情况,需向涉及部门了解该人员历史违规情况、履职情况等,不仅浪费时间,还可能因数据口径不一影响监督结论准确性。
(三)监督成果运用不足,问责震慑效应有限。当前,大多数农商银行的合规案防检查、审计监督、纪检调查等各类监督工作虽能形成独立报告,但往往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未能实现报告内容、问题线索、整改要求的有效贯通与深度融合;不同报告中的数据信息缺乏共享机制,问题定性标准不统一,导致跨部门、跨领域的关联性问题被割裂看待,难以形成全链条的问题画像与整改合力,未能深入追究管理责任、监督责任乃至廉洁责任,导致问题整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以及同类问题屡查屡犯,削弱了监督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四)专业能力不匹配,复合型人才匮乏。当前,农商银行监督队伍中,既精通审计专业方法、又深入熟悉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及纪检监察工作逻辑的复合型人才尤为稀缺。这类人才需同时具备财务审计的专业性、合规风控的前瞻性、纪检工作的严谨性,还要能够将多领域知识融会贯通,农商银行急需此类人才以应对复杂多样的监督场景。由于农商银行审计监督人才的短缺直接导致其综合监督工作难以形成跨领域的监督合力,既无法充分触及各业务环节的深层风险,也难以实现对复杂问题的全面洞察与系统破解,最终限制了综合监督的覆盖广度、挖掘深度与实际成效。
建立综合监督体系的对策
(一)明确职责定位,构建协同联动机制。一是顶层设计,厘清边界。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层面,农商银行要明确合规、审计、纪检三部门的职责范围:合规部作为“第二道防线”,负责合规风险管理;审计部作为“第三道防线”,负责独立、客观评价与监督;纪检部门负责党纪政纪监督、廉洁从业教育及执纪问责,三者各有侧重、互为补充。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农商银行要定期召开由行领导牵头和合规、审计、纪检、组织及相关业务部门参加的监督联席会议;通报监督情况,研判风险形势,会商重大问题和线索,部署联合检查或专项治理,确保信息同步、步调一致。三是固化协作流程。农商银行要建立“计划共商、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成果共用、整改共督”的工作流程。
(二)打通信息壁垒,搭建共享平台。一是建立非现场监测联动机制。农商银行要对合规部门的日常监测、审计部门的非现场分析、纪检部门的信访分析工作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对交叉领域风险信号进行联合研判,提升风险预警能力。二是推动系统互联互通。农商银行综合监督机构要积极向行内争取资源,推动建设或整合统一的监督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审计系统、合规反洗钱系统、纪检信访系统与核心业务系统、信贷管理系统等的数据对接,为风险监测、模型分析和线索发现提供技术支撑。
(三)强化成果运用,形成监督闭环。一是推动“合规审计联动”“纪审结合”等综合监督。农商银行要找准深化监督的方向,重点看审计发现的问题有没有违规违纪,合规检查出的缺陷是不是暴露了内控漏洞,把这些作为深化监督的重要方面;审计报告时不仅要反映业务问题,还要关注制度执行和人员行为中的风险点,为合规管理和纪检监督提供靶向。二是加强整改问责联动。农商银行要建立跟踪问题整改、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联动机制;将监督结果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等挂钩,增强监督的刚性约束。三是突出组织部门作用。农商银行要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将综合监督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岗位调整、教育培训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于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组织部门可牵头从体制机制、人员配备上予以优化。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监督能力。一是营造协同文化。农商银行要通过宣传引导和机制保障,在全行特别是监督条线树立“大监督”理念,倡导开放、共享、协同的工作氛围,破除部门本位主义,开展交叉培训与联合项目。二是引进与培养复合型人才。农商银行在人才引进和内部培养中,要注重选拔具备多领域知识背景和技能的员工,并将其充实到监督队伍中。三是组织合规、审计、纪检人员相互学习专业知识和工作方法。农商银行要选派人员参与对方的重点项目,在实践中培养复合视角。
(作者单位:广东英德农商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