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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9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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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贷,要“有个好交待”

□ 作者 朱 江

扶贫小额贷款颠覆了许多金融工作者传统的工作经验:以前是“贷富贷大贷工商”,现在是“贷穷贷小贷种养”;以前是“放多放少随你便”,现在是“量要放够面要放到”。

同时,银行多年形成的贷款“严把出口、严管理”的理念一时跟不上扶贫小额贷款的新办法、新措施。以前贷款要抵押、要担保,现在扶贫小额贷款免抵押、免担保。就连以前借款人年龄不能超过60岁的规定也突破了,62岁照样可以借贷。

扶贫小额贷款的种种变化,让许多从事多年放贷工作的信贷人员感叹:“不放贷吧,领导批评;放贷吧,尺度不好把握。”

信贷人员的不适应,其实还有一个说不出口的疑惑:贷款“放飞”了追究我的责任吗?扶贫小额贷款额小、量大、辛苦多,能给经办者一些什么实惠吗?

其实,“好借好还,再借不难”是银行从未改变过“金科玉律”,贷款放出去是要按时收回的,关键是信贷人员如何全面清楚理解金融扶贫信贷政策、把握原则规范操作。

当前,银行的扶贫小额贷款工作量确实很大,如一些农商银行在1、2年内,扶贫贷款发放笔数和金额成倍增加,在贷款手续没什么变化的前提下,随着笔数的增加,工作量自然也就成倍增长。

在这种情况下,适量增加信贷人员收入是应该的,给予适当的奖励也是合情合理的;同时,不想放、不敢放对贫困户利益造成的伤害也是巨大的,滥放或以放谋私给银行造成损失、给国家政策执行造成损害也是巨大的,对此,给予信贷人员惩罚也是应该的。

这些年,对信贷人员的惩罚,特别是重惩,往往会产生轰动效应,一些人怕“天上掉下个石头砸住自已”,对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失去了信心、斗志,止步不前。

对此,扶贫小额贷款还要放不放?答案是肯定的。借用一句俗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在其位就要谋其政。扶贫小额贷款不但要放,还要放出扶贫效果,放出脱贫致富,放得让贫困户满意;不但要会放,还要会收,放得出去,收得回来,放得活,收得好,放出“支持”,收回“满意”。

扶贫是国家行动、国家意志、国家战略,信贷人员必须坚定信念、坚决拥护、全力支持。

那么,信贷人员应怎么发放扶贫小额贷款呢?困难时时有,关键看怎么做。面对金融扶贫这个浩大工程,信贷人员要多学习,熟悉法规政策;要多深入基层,摸透基层实情,树立底线思维,找到方法短板;要“脚上粘泥”“心中是亲戚”,与贫困户心贴心“门儿清”;要“扶上马送一程”让贫困户“今天能脱贫、明天不返贫”。

(作者单位:湖北郧县农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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