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融360数据研究院大数据显示,一季度理财产品发行数目、发行数量、产品收益同比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显示县域金融机构的个人理财业务遭遇了一个发展的低潮期。为此,笔者以一名县域金融机构从业者的身份加以浅析。
个人理财业务萎缩的原因
(一)理财业务监管趋严,个人理财安全系数下降。2018年4月银保监会就规范理财业务出台了理财新规,打破了“银行理财刚性兑付”的承诺,没有了预期收益,客户自然一时难以接受。安全系数最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逐渐退出,使个人投资再难有兜底收益的“避风港”,趋利避害的使然,一部分资金退出理财市场。
(二)经济下行压力趋紧,理财收益下降。融360大数据研究院数据监测显示,2019年3月银行理财平均预期收益率跌至4.31%,创两年来新低。受国内经济持续下行压力及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的影响,理财业务投资收益下滑严重。
(三)流动性压力下,县域中小金融机构工作重点向资金组织倾斜。在县域环境内,资金流动性缓慢,尤其是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等区域性银行资金组织工作压力较大,加之银行间市场资金拆借成本居高不下,迫使县域中小金融机构深挖储蓄市场,促使其工作重心向资金组织倾斜,部分理财资金分流到储蓄业务,一方面增加流动性保证,另一方面降低资金组织成本。
(四)银行理财事故频出,增加人们对其安全性的忧虑。近年来,银行理财业务事故迭出,向人们敲响了警钟,银行理财并非绝对安全可靠。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频频“暴雷”,增加了客户对银行理财业务的担忧。但从长远来看,尤其是处在零售转型期的县域中小金融机构,个人理财业务是其转型链条上的关键一环,因此发展个人理财业务不容有失。
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舆论宣传,正确引导客户投资。理财新规的出现,从根本上是为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理顺资方与代理方的权利与义务。从投资理论上来讲,理财是一种投资行为,而投资行为本身自然产生损益。但理财新规出台之前,个人理财市场权责不明,资方片面认为钱交给银行理财性质等同于储蓄存款,风险后移。因此,在理财新规出台后,打破了银行的“刚性兑付”,理财基金采取净值管理。因此,作为销售方的银行,要严明理财性质,引导客户正确投资,避免售后纠纷。
(二)扭转客户经理营销观念,打造资产端与负责端并进的业务模式。在一般的客户经理观念中,银行储蓄业务和个人理财业务互相矛盾,互相“争嘴”,在农商银行、村镇银行、信用社等流动性较紧张的县域性金融机构中,这种理念更为普遍。其实则不然,因为能在农商银行办理个人理财业务的客户绝对是其高净值客户,既然客户有投资的理念,说明其资产相对比较丰厚;从投资的理念“不要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考虑,客户基本会做一个资产投资配置,如错配“储蓄+理财+保险”等,而从技术操作上来讲,可以根据投资收益的变化,二者之间自如切换;从客户的粘性考虑,肯定是客户购买农商银行的产品越多,与农商银行的联系就越紧密,也就越忠诚于农商银行。因此,客户经理一定要转变观念,平衡好农商银行储蓄与理财的关系,不能厚此薄彼。
(三)创新理财产品,靶向目标群体,精准投放。据融360大数据研究院数据监测显示,截至2018年末全国501家银行机构共存续各类银行理财产品100218只,面对五花八门的理财产品,客户往往难以抉择。因此,作为县域金融机构,一定要树立“以客户为导向,以市场为中心”的个人理财业务营销理念,在发展个人理财业务时一定要因地施策,提供靶向精准的理财产品。在操作上,要严格执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指引》等管理办法,准确界定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理财投资要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在产品研发上,要充分考虑产品的风险、成本、受众程度,形成具有县域银行地域特色的产品,打造成熟的明星理财产品。
(四)科技金融引领个人理财新方向,个人理财“互联网+”模式将成为新常态。科技引领竞争力,金融行业要增强竞争力也要更多的融入科技元素,银行金融部门要积极打造“金融+科技+互联网”的理财生态圈,重新划定银行理财的边界,实现业务拓展及价值重。2019年随着阿里巴巴“余额宝”互联网理财的推出,互联网理财便一发而不可收拾。互联网理财的优势就是将消费和储蓄融合,兼具二者的功能,把科技融入金融,拓展了个人理财的新边界。因此,县域中小金融机构要积极介入互联网理财,加强科技投入,研发自己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在更广的空间内吸收闲置资金。
(五)提高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控水平,规范业务操作。影响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最基本的两个因素就是收益与风险。离开良好的风险管控,收益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现阶段农商银行理财的风险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内外部环境对于理财业务监管缺位,风险监测机制没有有效运转预警;二是风险提示不够,部分客户经理迫于任务压力,销售产品时弱化风险、模糊收益;三是银行与客户信息不对称,理财产品运转不透明。针对以上情况,农商银行及监管部门要从监管源头上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力度;同时在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要充分揭示风险,销售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理财产品;规范资金运作,提高金融产品运转的透明度。
(作者单位:吉林桦甸农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