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经过长期的改革发展,已经日益走向完善与成熟,特别是始终坚持在制度本质、核心价值、共享目标等方面坚守的制度自信,在政策上、原则上确保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不断适应时代的发展与进步,走上了一条构建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发展道路。
始终坚定社会保障的本质要求与制度自信
(一)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发展,反映的正是国家和政府通过社会保障制度对整个社会的分配过程进行有效的调控,追求的是社会公正与分配正义。在经济制度方面,必须坚持根本性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坚持农村土地制度、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政策与措施等。而对那些不利于甚至阻碍性措施、机制则必须破除。特别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具体机制、程序、规范,以及运行方式上存在的问题,应当在改革中逐渐予以解决,以确保农村社会保障的公平与正义。
(二)“新农保”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具体体现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自信。“新农保”制度,就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为农村每一位“新农保”的参保人员建立的终身记录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新农保”制度是一种积极的制度创新。从制度创新与自信上看,中央政府提供基础养老金的主体部分,就是一种公平与正义的体现。地方政府按照责任共担的政策机制,负责基础养老金附加部分的资金筹措,以及个人缴费的“进口补贴”等,既照顾了地方财政的负担能力,也体现了政策统一性中的灵活性。通过改革个人账户筹资机制,引导养老金个人账户健康发展,体现了制度的创新性与科学性的统一。
(三)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发展过程,是一个复杂、艰巨的过程。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出发,不断深化改革,积极借鉴和吸收国外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彰显我国对人类制度文明发展进步的责任和担当。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推动和实现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在保障农民的生存权、发展权等基本社会保障权的高度上,坚持公平正义原则,坚定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自信与发展,实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完善。
不断推动社会保障制度创新与社会正义的实现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创新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从总体上看,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顶层设计到政策制定、措施落实等方面,都在进一步改革与发展之中。例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全社会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社会保障资金投资运行管理机制等制度的建立,正在成为推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创新与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将在农村社会保障中实行的“新农保”政策与在城市居民中实行的“两项制度”进行合并,以构建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在城乡统筹的大政策下,城镇与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正在向并轨的方向发展。实践经验表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现实可行的、必要的,也是国外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成功经验。
(三)创造条件,积极开拓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渠道。全部依靠国家财政承担农村社会保障需求,目前还不现实,必须多渠道筹措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因此,要坚持国家、企业、集体、个人共同投入的原则,采取各负其责,实现权利、义务的平等机制;同时,积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农村社会保障提供强有力的经济基础;并在社会保障统筹基金上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广泛接受社会捐助,发挥基金作用,增加农村社会保障支出,促进社会互济与社会公平。
(四)完善农村社保基金的管理与运行体制。确保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落到实处是重要基础。要加强对农民的投保年龄、交费方式、领取方式等进行科学测定,最大可能地提高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减少管理成本和中间费用,提高管理效率。此外,要通过改革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机制,如让社会保障基金进入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等风险较小的投资领域等,做大做强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确保基金不断发展与壮大。
不断推动城乡均衡发展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
(一)以公平原则为核心,不断提高农村养老保障金的标准,进一步形成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目前,应当在新农村合作医疗基础之上,创造条件逐渐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结合起来,逐步实现对接。在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的基础上,通过提高农村居民医疗报销标准和报销水平,促进公平与正义,进一步破除城乡户籍“二元化制度”,鼓励人们正常地在社会上实现身份流动,更好的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并在此基础上使我国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真正实现全国范围的统一。
(二)以平衡性、稳定性为基础,推进城镇社会保障和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融合与发展。重点是建立城乡统一的管理机构,打破城乡居民在医疗、养老上的差异及其壁垒,从管理上将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一体化进程落实到改革之中,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项目体系,明确缴费方式与利益关系。同时,通过进一步提高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水平,推动和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为构建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创造经验与条件。
(三)坚持社保费用“分担化原则”,进一步拓展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渠道。从整体上说,就是要拓展城乡社会保障金的来源渠道,既要从开源上确保城乡社会保障金的保值增值,也要从支出上保证城乡社会保障支出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一方面,要大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设,为农村社会保障提供良好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引导和鼓励有能力的农民参与到更高水平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来,切实缓解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在整体上的压力。
(作者单位:湖南长沙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