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作为银行生产经营及日常管理工作中最活跃、最难掌控的因素,一旦其行为突破制度约束,轻则给经营货币的银行带来风险隐患,重则构成金融犯罪,为银行经营工作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甚至可能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以员工日常行为管理为基础,以异常行为排查为手段,以前移风险防控关口为根本,进而形成“思想问题早发现、风险隐患早介入、异常行为早帮扶、违规问题早查处”的员工异常行为管理机制,在银行管理工作中就显得尤为重要。
监管要求持续趋严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强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这标志着银行业监管要求日趋全面、细化、严格,也对银行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及案件防控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7年以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此前为银保监会)先后开展多项专项治理活动,在重点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督促各银行狠抓银行从业人员教育和行为管理,构筑银行从业人员“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想违规”的有效机制。
2018年3月,原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首次将银行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作为一项专项工作全面部署,从规范银行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角度出发,对治理架构、制度建设、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系统性要求,成为银行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监管的纲领性文件。
2019年,《关于预防银行业保险业银行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与《银行保险机构案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先后出台。
2020年2月,原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预防银行业保险业银行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了银行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机制,为员工行为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方面提供重要支持。
近年来,监管罚单中与员工行为相关的案由包括“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员工行为排查不到位、员工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等;将银行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作为重要的、专项的管理领域之一,将行为风险作为自身面临的主要风险类别之一,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将是银行日常管理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银行员工行为管理存在的问题
银行员工每天与金钱打交道,很容易因各种利益而失去职业道德底线,造成行为失控。近年来,银行员工行为突破制度约束,被审查或受到处理处罚的案例比比皆是。从企业管理的角度分析,主要是员工行为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员工行为排查不全面。部分银行未对员工是否参与涉黄、涉赌、过度消费及负债、员工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参与小贷公司经营或民间放贷、与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等异常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二)员工纪律管理不严格。部分银行对于员工频繁请假、无故旷工或其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没有深入了解和追究责任,有时甚至因银行信贷客户经理需要外出调查或走访等情况而忽视了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事实。
(三)员工行为稽核不到位。各银行虽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开展的各项业务进行稽核审计,但有时存在“走过场”或“未穿透”的现象,未能及时发现员工私下客户存折、挪用客户存款资金、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违规发放贷款等违规问题。
(四)员工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银行员工行为管理制度着重对于员工违反规定后的处罚进行描述,而忽视对员工的人文关怀和企业文化的建设,未能很好地将员工异常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员工异常行为的预防机制相对缺乏。
银行员工行为管理的工作难点
(一)科技手段创新不足。现有的技术支撑条件让银行很难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普遍使用大数据分析等先进方式,很难对银行从业人员异常行为进行有效识别感知,未能实现风险的“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目前,大部分银行仅能支持监测本行行内账户流水,无法实现对在他行开户的员工账户流水数据的获取。
(二)管理机制运行不畅。在现阶段的管理机制下,大多数银行很难全面收集全行从业人员的行为信息,无法动态监测其异常行为的风险特征,缺乏对行内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流程整合,从而难以实现对员工行为进行可持续、一体化的良性管控。
(三)工作流程把控不力。行内相关部门对于员工征信报告排查工作不够细致,对各项数据指标的异常未深入挖掘、究其根本,对有异常的员工征信数据风险点未引起足够重视。
(四)审计人员独立性不够。行内稽核审计部门稽核员受本单位内部各种原因制约,缺少独立性,对问题人员和问题本身的稽核工作局限于表面,未能对相关问题反映的风险进行有效把控。
加强银行员工行为管理的对策
(一)完善机制建设,着力增强员工行为管理的系统性。各银行相关部门可以根据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开展立查立改和销号管理;进一步完善行党委统一领导,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及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银行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架构;着力完善机制建设,丰富员工行为管理制度体系,确保开展员工行为管理有章可依、有规可循;加强银行从业人员的行为文化建设,开展多样化的职业操守教育;建立约谈机制,将员工管理情况纳入各单位月度绩效考核;建立重点关注人员清单,通过提醒谈话等方式督促其整改。
(二)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员工行为管理工作的针对性。一是加强关键岗位人员排查。银行相关部门可将长期处于业务运营风险较高的关键岗位人员,工作时间相对弹性较大的基层机构负责人、客户经理,以及经常出现业务风险事件的一线员工列为排查重点。二是加强违规行为领域排查。银行相关部门应重点排查员工是否参与民间融资、充当资金掮客、套现、违法放贷、参与网贷、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等违规行为。此外,银行相关部门应结合排查线索信息与员工日常工作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员工潜在风险程度,并基于上述分析确定重点关注人员。
(三)创新排查手段,增强发现员工异常行为的及时性。一是探索运用大数据的方式开展员工异常行为排查。银行相关部门可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天眼查”等系统平台,了解员工在其他金融机构有无信用卡恶意透支等不良记录、有无经商办企业、有无违反《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处罚制度汇编》、有无失信记录和涉诉信息等情况;通过查询银行内业务运营风险、信用卡管理等系统,了解员工的业务能力及资金异动、大额消费等情况。二是建议银行分管领导、基层支行行长通过微信朋友圈、日常谈话了解、召开家属座谈会等各种形式,了解员工“八小时以外”行为动态;并通过对客户上门走访、电话回访、信访举报等方式,了解员工有无代客户理财、充当掮客、参与民间融资、收支明显不平衡等行为。
(四)落实责任追究,强调员工行为管理工作的严肃性。银行相关部门在对员工异常行为进行排查管理的过程中,无论排查对象的异常行为是否酿成案件或案件风险事件,均应根据其性质和危害程度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排查责任,借此形成“不敢违规”的震慑,始终保持对异常行为排查工作的高压态势。
综上所述,员工异常行为排查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风险防控工作,银行管理者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牢固树立“持续排查、长期管理”的理念,着力推进风险防控工作深入开展,为实现银行经营管理工作的各项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单位:湖南省农信联社常德办事处)